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为规范和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的通知》(内建市函〔2024〕7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分别按照5%、10%、10%、10%的比例随机抽取施工企业、工程勘察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共24家(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核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是否满足相应资质规定要求,企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情况,人员是否“挂证”。
三、核查方式
被核查企业认真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整理相关资料,同时填写技术负责人、企业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工作,于4月8日前将备查资料交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经核查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规定的企业,应在1个月内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各建筑业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资质标准做好常态化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运营过程中各项指标满足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附件:1.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企业名单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杨舒童、訾淦童,联系电话:0477-858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