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住建局,各城镇燃气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6 版)和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联组发〔2026〕1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燃气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
2026年城镇燃气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6 版)和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联组发〔2026〕1号)及《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扫码入企”系统的通知》要求,优化燃气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城镇燃气行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对城镇燃气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检查,并依托“扫码入企”系统实现检查全程留痕、可追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按照《鄂尔多斯市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各旗区燃气行业实际工作,根据监管对象名录库,确定检查对象名单,明确检查对象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信息,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同时,本次检查全部纳入“扫码入企”系统管理,检查计划、检查方案、检查结果须通过系统报送和公示。
三、工作部署
(一)“双随机”抽取企业和检查人员
从全市正在正常经营的燃气经营者(具有经营许可)中随机抽取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被抽查对象;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中随机各抽取2人作为检查人员,共4人组成执法检查组。
(二)开展检查
预计在8—10月开展检查,执法检查组须在实施检查前,登录“扫码入企”系统,将本次联合检查计划、“双随机”检查方案及检查任务录入系统,经审批后生成唯一的“检查码”。检查人员凭“检查码”对被抽查企业开展实地执法检查。进入企业时,通过“扫码入企”系统手机端主动出示“检查码”,告知检查内容、依据等。企业可通过系统或扫描二维码核验检查信息。全市各燃气企业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未出示“检查码”的检查,企业有权拒绝。
(三)总结公示
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检查情况并录入系统,及时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做好随机抽查检查,公平、有效地运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牵头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在联合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整理好影像、照片等资料。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咨询,为市场主体解疑答惑。
(四)严格规范“扫码入企”系统使用。检查人员须凭本人已申领的执法证账号登录系统,不得由非执法人员代操作。检查结束后,及时在系统中反馈检查结果,形成闭环管理。
五、部门联系人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朱文博 联系电话:17521051705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洛瑶 联系电话:1524737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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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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