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2026年7-8月份各旗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双月度考评结果的通报
来源:物业科
作者:物业科
发布时间:2026-09-1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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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和群众满意度,依据《鄂尔多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将各旗区7-8月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双月度考评情况予以通报。

经进一步核查,截至8月底,在智慧物业平台系统应参与考评的住宅小区为1188个,由551家物业企业实施管理和服务。考评通过实地测评、检查台账、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包含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物业企业服务态度,物业企业和业主或社区开展精神文明活动,楼道保洁,落实值班制度等21个方面的考评。

7-8月份,全市未完成双月度考评的住宅小区为125个,其中东胜区109个、达拉特旗2个、准格尔旗4个、伊金霍洛旗1个、杭锦旗1个、鄂托克旗8个,完成率89.48%。其他旗区都100%完成考评任务。双月度物业服务考评由社区网格人员和业委会代表进行联合评价,物业企业服务人员确认评价结果并签字,各旗区物业主管部门对评价结果进行了确认。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信用等级A、B、C、D,分别占比为45.79%、28.11%、14.81%、0.76%,未考评占比10.52%。环比5-6月份等级分析,A级增长0.19%、B级增长1.41%、C级降低0.19%、D级降低0.27%、未考评降低1.15%。

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考评过程中,发现小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私搭乱建、私拉乱接、飞线情况,电梯轿厢、井道清洁不到位,未在醒目位置张贴乘梯须知、安全警示,单元门外顶部挡雨台乱堆乱放,垃圾桶乱摆放、垃圾外溢、桶身、桶盖不干净,车棚环境卫生差、乱堆乱放,未按规定进行外来车辆登记,井盖破损,未完整记录设施设备维修等21个问题。

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8)的通知》有关要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督促物业企业整改,找准差距,查漏补缺,对整改不及时的要进行通报,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并直接列入黑名单;各旗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对不满意小区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核查业主诉求,剖析根源、限期解决未诉先办。考评结果将作为年终旗区物业管理水平和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要积极配合智慧平台技术支撑单位保质保量完成考评工作,为全市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最有力的支撑;对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基本信息考评、双月考评、季度居民满意度考评、物业码上办考评、年度考评、不良信息考评)的分值结果,各旗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进行核实确认,并向市局上报考评分值真实有效的情况说明。

二要有效治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规范物业服务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请各旗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督促属地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响应群众诉求,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