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参与拟定城乡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拟定城乡建设管理有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服务。
2、承担住建部门负责的历史文化名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3、承担城乡建设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园林绿化等方面政策、制度、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相关辅助性工作。
4、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
5承担建设工程社保费存量资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6、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0个。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第十三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内蒙古园的建设及开园期间的各项工作。十三届园博会定于2022年11月6日开幕,我中心精心筹备,多举措保障内蒙古园顺利开园。一是开展景观改造提升,提升整体风貌。2022年中旬,对内蒙古园的植物进行补植补栽,对主展馆、园林构筑物、硬化铺装进行维修保养,全面提升内蒙古园的整体景观水平。二是完善室内外布展方案,丰富展陈内容。根据主办方对内蒙古园的要求,优化布展方案,综合展示自治区及我市在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和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成就;与园博会参展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收集展示内蒙古和鄂尔多斯的图片和视频,丰富展陈内容;协调兴泰建设集团、内蒙古建亨能源科技公司、鄂尔多斯草原旅游景区等相关参展单位,做好开园前的布展工作。三是制定活动方案,保障开园期间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幕准备工作的函》的文件精神,制定了《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鄂尔多斯市活动方案》《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展园评比期间内蒙古园活动方案》、《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内蒙古园开园仪式筹备工作方案》《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开园期间内蒙古园运营方案》等方案,保障开园期间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四是丰富游览形式,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制作“云游内蒙古园”二维码、发放内蒙古园宣传册等形式,组织多种游览方式供因疫情原因不能赴徐州游览内蒙古园的群众选择,保障内蒙古园的游览效果,宣传内蒙古园的建设成果;在人民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鄂尔多斯新闻网、鄂尔多斯发布等多个平台刊发多篇报道,营造内蒙古园开园氛围,多方位宣传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所取得的成就。
2、加强社保费存量资金处置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维护建筑企业的权益,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金的效能,缓解建筑企业因施工任务不足造成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困难的问题,助推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中心平稳推进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划拨和调剂工作。一是积极协调解决社保费划拨难题。通过门户网站和报纸公示、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建设工程社保费调剂和划拨政策,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文件办理调剂和划拨。2022年以来,我中心共划拨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239.19万元。二是开展困难企业调剂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救助核查初审工作,2022年以来,为我市多家建筑业企业成功申领1147.34万元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资金,有效缓解建筑业企业缴费困难问题。
3、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编写。积极参与编写自治区级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程》,为完善自治区园林绿化行业工程标准体系积极贡献鄂尔多斯力量。按照标准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的要求,确定由我中心负责三个章节的编写。按照标准的编写进度,我中心以鄂尔多斯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1506/T-2019)为参考,结合鄂尔多斯地方经验,积极组织专业人员编写,目前初稿已完成,已交与主编单位汇总审查,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听取主编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与其他参编单位配合尽快形成征求意见稿。
4、完成“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挂牌申请和相关职能增加工作。一是协助城建科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包括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规划、设计、运行维护的地方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竣工验收并出台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二是完成向编办申请增挂“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牌子,并增加“承担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基础性工作;承担全市范围海绵城市建设现场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城市建设方案中海绵城市方案的评审、竣工验收、日常维护等工作”职能职责。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1.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29万元,减少1.44%,变动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为179.46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6.68万元,主要为工资结构发生变动;二是项目经费为252.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96万元,部分工作未开展,相关经费未支出 ;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减少83.95万元,减少16.27%。其中:项目经费减少116.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支付了第十三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内蒙古园建设的大部分施工款;基本支出增加32.23万元,工资基数增加。
(一)收入决算总计431.9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31.8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3.87万元,减少16.26%,变动原因:2021年至2022年承建第十三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内蒙古园的建设,2021年已支付大部分工程建设款。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52.54%,变动原因:建设工程社保费划拨业务减少,银行转账手续费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该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431.9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31.9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83.95万元,减少16.27%,变动原因:2021年至2022年承建第十三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内蒙古园的建设,2021年已支付大部分工程建设款。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增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该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31.8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84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31.9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79.46万元,占41.55%;
本年项目支出252.46万元,占58.4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1.8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6万元,减少1.45%,变动原因:1.基本支出中工资结构发生变动,工资增加;2.项目经费支出减少,相关业务活动减少;项目工资减少的金额大于工资增加的金额,总体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85万元,减少16.26%,变动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2021年支付了第十三届国际园林博览会内蒙古园建设的大部分施工款,2022年支付了剩余尾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31.84万元。与年初预算438.2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8.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63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34 万元,支出决算1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额度有上浮。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 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人员调出市本级。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5.48万元,支出决算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额度有上浮。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7.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26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8.25万元,支出决算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额度有上浮。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0.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7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11.51 万元,支出决算1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额度有上浮。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 226.92万元,支出决算21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额度有上浮。
2.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181.47万元,支出决算1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下达额度有上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79.3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5.60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110.7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03万元、绩效工资21.63万元、医疗费7.99 万元、住房公积金10.24万元。
(二)公用经费1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1 万元、专用材料费0.47万元、劳务费0.18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1.16万元、福利费2.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52.46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4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2.84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2.21万元、委托业务费35.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211.1万元。主要为:其他资本性支出211.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费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减少0万元,增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我单位不涉及此项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我单位不涉及此项费用。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费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6个,实施项目6个,完成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52.4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50.4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02.0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3.7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1.73%,变动原因:人员调入,工会经费与福利费增加。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 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25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城乡村镇建设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宣传培训项目”、“建设工程社保费项目”、“第十三届园博会内蒙古园项目延期养护费项目”“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项目”“ 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建园资金”“ 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经费”等6 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52.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城乡村镇建设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宣传培训项目”、“建设工程社保费项目”、“第十三届园博会内蒙古园项目延期养护费项目”“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改革调研项目”“ 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建园资金”“ 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经费”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从评价情况看,80%以上的项目圆满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由于2022年疫情的原因,业务宣传培训项目未能按照年初预期顺利开展,导致未能完成年初设置的目标。下一年度,我们将根据职能职责,积极谋划各个项目,提前规划资金分配方案,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按照计划保证实施进度,做好监督检查,积极组织保障,确保每个项目的按照既定目标圆满完成。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 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 6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城乡村镇建设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宣传培训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79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 2.79万元,完成预算的27.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2022年度疫情的原因,业务培训经费的绩效指标未达到预期,一是产出指标不达标,未按照预期开展宣传培训和咨询相关专家,资金支出少,原因为受疫情影响;二是效益指标不达标,因疫情原因未开展培训,未能获得最好的效益;三是满意度指标不达标,未开展培训,行业满意度未达到预期。虽因疫情原因未能开展线下的培训,但通过印发宣传册、刊发报道等途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改进措施:2022年度,因受疫情的影响,未按照预期开展关于城乡建设、村镇建设、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工作。2023年度,我中心新增“海绵城市建设中心”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等两项职能,下一步,我中心将结合我们两项新增的职能,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邀请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海绵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等多个领域的专家进行宣传培训,科学高效的支出各项业务培训经费,为鄂尔多斯市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建设工程社保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财政下拨到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的建设工程社保费工作经费,全部用于支付上一年全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初审工作的审计费用。全市共有63家建筑业企业参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初审,经过专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全市共有10家建筑业企业存在社保费短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审批后,10家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住建厅下拨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资金,切实解决了建筑业企业缴纳社保费的资金困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疫情原因未开展线下培训,但通过印发宣传册等方式,也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下一步改进措施:2023年鄂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将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存量资金处置工作的通知》(内建法【2020】198号)文件和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 202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市申报建设工程审会保障费调剂帮扶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逐家审核,让我市建筑业行业的部分缴纳社保费困难的企业真正享受到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调剂帮扶,维护困难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减轻企业缴纳社保的资金压力,为构建和谐建筑市场氛围、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第十三届园博会内蒙古园项目延期养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5分。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十三届园博会延期养护经费共计80万,截止2022年底已经全部支付完毕,项目的经费主要是用于园林绿地的养护,园林建筑、园林构筑物的维修和维护,硬化铺装的养护和维护,园林植物的补植和补栽,喷灌给水系统的维护,垃圾箱的清理和维护,已铺设电缆的维护和宣传布展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第三方造价审计审核的结果安时分批次支出给项目的施工方,按时支付项目资金的同时,项目也受到了预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鄂尔多斯参加第十三届园博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建园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5分。全年预算数为111.92万元,执行数为11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十三届园博会延期养护经费共计80万,截止2022年底已经全部支付完毕,项目的经费主要是用于园林绿地的养护,园林建筑、园林构筑物的维修和维护,硬化铺装的养护和维护,园林植物的补植和补栽,喷灌给水系统的维护,垃圾箱的清理和维护,已铺设电缆的维护和宣传布展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第三方造价审计审核的结果安时分批次支出给项目的施工方,按时支付项目资金的同时,项目也受到了预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鄂尔多斯参加第十三届园博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第十三届中国(徐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5 分。全年预算数为38.51万元,执行数为38.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十三届园博会延期养护经费共计80万,截止2022年底已经全部支付完毕,项目的经费主要是用于园林绿地的养护,园林建筑、园林构筑物的维修和维护,硬化铺装的养护和维护,园林植物的补植和补栽,喷灌给水系统的维护,垃圾箱的清理和维护,已铺设电缆的维护和宣传布展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第三方造价审计审核的结果安时分批次支出给项目的施工方,按时支付项目资金的同时,项目也受到了预期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鄂尔多斯参加第十三届园博会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建设工程社保费工作经费为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2022年建设工程社保费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建设工程社保费存量资金管理相关的基础性、辅助性工作以及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建设社保费收支情况和社会保险支出或欠缴情况的核查。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完成2022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帮扶救助金的初审工作,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划拨款转账工作等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顺利完成2022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帮扶救助的初审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
2022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工作是一项有意义的惠民生工作,积极做好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的初审工作,不仅可以帮助企业缓解职工(包括农民工)缴纳社保费的资金压力,让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企业职工营造安心有保障的工作氛围,更减小了我市建筑行业因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受到的冲击。此项工作经费的下拨为调剂帮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助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初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2年财政下拨到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的建设工程社保费工作经费,全部用于支付上一年全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初审工作的审计费用。全市共有63家建筑业企业参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初审,经过专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全市共有10家建筑业企业存在社保费短缺,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审批后,10家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住建厅下拨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资金,切实解决了建筑业企业缴纳社保费的资金困难。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工作经费自下拨到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以来,一直在城乡人居中心的基本账户中存放,于2022年上半年一次性全部用于支付上一年全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初审工作的审计费,城乡人居中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城乡人居中心的财务制度对此项工作经费认真进行监督管理和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全市应划未划社保费项目,目标值小于221项,实际完成21项,分值10,得分10。
2、质量指标
2)划拨完成率,目标值小于100%,实际完成0%,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3)社保费划拨手续齐全及时转账,目标值小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20,得分20。
4、成本指标
4)应划未划建设工程社保费包括调剂金,目标值小于有效划拨次,实际完成46次,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5)增强建筑企业活力,目标值大于有效增强次,实际完成46次,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
6)减轻建筑业企业五险缴费压力,目标值大于有效减轻次,实际完成46次,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7)对全市部分建筑业企业帮扶救助,目标值大于针对性帮助次,实际完成46次,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8)行业满意度,目标值大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2023年鄂市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将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存量资金处置工作的通知》(内建法【2020】198号)文件和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 2023年度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调剂帮扶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市申报建设工程审会保障费调剂帮扶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逐家审核,让我市建筑业行业的部分缴纳社保费困难的企业真正享受到全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调剂帮扶,维护困难企业员工的合法利益,减轻企业缴纳社保的资金压力,为构建和谐建筑市场氛围、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艳 联系电话:15604775800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