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2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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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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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209号
武旭东委员:
  您的《关于禁止在高层建筑使用粘结锚固式外墙保温材料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里出台相关政策”的建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0版)未禁止使用粘结锚固式外墙保温技术工艺。目前,我市房屋建筑工程使用的粘结锚固式外墙保温技术工艺,执行内蒙古自治区2012版系列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外墙外保温》12YJ3-1),符合自治区统一技术标准。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建筑行业政策调整,适时更新外墙保温技术工艺。
  二、关于“开展观摩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的建议
  我市研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3〕19号),对绿色建材推广使用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做了政策引导。目前准格尔旗龙泽佳苑、伊金霍洛旗城投如玉华府、东胜区万正园等项目采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为进一步提升建筑相关从业人员绿色发展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2023年3月举办了全市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题培训,实地观摩了北师大鄂尔多斯附属学校项目,推动建筑从业人员树立绿色发展节能降碳的思维模式。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化绿色建筑工业化培训,推广使用新产品、新工艺,重点从抓好外墙保温材料的质量和节能性能着手,加强设计、审图、施工、检测、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把关,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保证工程质量。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