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115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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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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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205号
甘迪玛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建议
  我市已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十四五”立法计划,近期开展立法调研。同时,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鄂机服发〔2023〕25号)、《鄂尔多斯市2023年城镇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鄂住建发〔2023〕11号)、《鄂尔多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鄂垃圾分类办发〔2023〕2号)、《鄂尔多斯市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指引》(鄂垃圾分类办发〔2023〕1号)等系列文件,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制度政策保障。此外,选定东胜区巴音门克街道、康巴什区滨河街道分别打造成自治区级、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在东胜区、康巴什区打造100个垃圾分类样板小区,其它7个旗各打造2—3个垃圾分类样板小区,在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旗各选定1个社区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共识氛围”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统筹运用报刊、网络等媒介,以及大会、节日等契机,通过视频讲解、游戏互动、发放趣味宣传品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300余次,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410余篇,举办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35次,入户宣传27.7万户,发放宣传册手提袋5300余份、垃圾分类袋3.4万个。在此基础上,我市着力打破传统宣传模式,突出“体验式、沉浸式”宣传,在东胜区启动建设了涵盖政策解读区、知识科普区、互动体验区、变废为宝区、多功能电教室五个功能分区,集展示、互动、培训为一体的垃圾分类宣教基地。
  三、关于“推广智能分类便民工具”和“扩大智能感知设施和技术的应用”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智能化垃圾分类新模式,累计投放生活垃圾智能回收设备141台,推动垃圾分类智能化引领、精细化管理、资源化利用。同时,各旗区也积极探索智能化分类模式,
  其中,东胜区启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微单元”,通过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房,双重激励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有效形成了“产生源—回收点站—分拣中心”闭环的高效收运体系;康巴什区推行智能“六定”垃圾分类模式(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控、定规范),并打造垃圾分类智能化试点小区3个;达拉特旗推行“网点+定点+智能回收”模式,将7处核酸小屋改造为再生资源回收站。
  四、关于“加快建设垃圾焚烧等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方式”的建议
  为加快补齐旗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康巴什区、达旗、准格尔旗、乌审旗已启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1—2030)》(内发改环资字〔2022〕1591号),其中杭锦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6月中旬开工建设,康巴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年底前开工建设,达旗和准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此外,杭锦旗、鄂旗、鄂前旗均计划建设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试点项目。
  五、关于“属地政府适当设置垃圾分类以及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鼓励政策和补贴”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垃圾分类以及资源化利用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全民参与、强力推进”的原则,统筹谋划布局,精细组织落实,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01万元,市本级安排奖补资金5268万元,全力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经费支出。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