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空港园区建设管理局,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冬季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深入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冬季施工质量安全各方责任
近日来,气温骤降,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频发,建筑工地即将进入冬期施工阶段(即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日稳定低于5℃,或因寒流侵袭等原因造成气温骤降至0℃以下)。各旗区(园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冬季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冬季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季施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紧扣关键环节落实质量安全防范管控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排查治理冬季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一)落实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工程参建各方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施工季节特点,周密部署,扎实做好以“防火、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扬尘以及反三违”为重点的预防预控工作,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停工项目要做好施工现场维护和管理工作,在停工前将《停工报告》及《越冬维护方案》报属地住建局备案,旗区(园区)住建主管部门对停工项目进行越冬维护专项检查;确需冬期施工项目,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并完成项目自查后报属地住建局,经现场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对方案不可行或施工现场未按方案执行的,一律不予进行冬期施工。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储备,认真落实冬期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主动应对寒潮、雨雪等突发性异常天气。
(二)加强工人教育培训和安全防护。结合冬季施工特点,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班前“晨会”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施工企业要严格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核,加强作业人员冬季施工御寒保障,尤其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进一步强化建筑工人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真正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三)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根据风险等级将工程实行差别化、动态化管理。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危大工程辨识、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执行、验收全流程管控。加强高支模、深基坑监测,有针对性落实强排水等雨雪和大风天气应急消险措施。加强起重设备的管控和维保,提高设备抗大风、大雪、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证起重设备安全性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方案编审、安全交底、通风检测、安全防护设备配备和过程管理,做到知风险、有预案、会应急。
(四)狠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产生活用电负荷和线路安全检查,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严禁在宿舍区对电瓶车、电动工具的电池充电,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严格履行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监护等管理工作;完善可燃、易燃物堆放和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配电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重要防火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管理与使用;严格落实《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严禁在施工临时用房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加强工地临时设施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工地围挡、办公和宿舍临时用房、脚手架、室外广告牌等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基础牢固,拉结、斜撑等防风、加固措施到位。
(六)强化恶劣天气室外作业安全防范。加强施工现场防风、防冻、防滑管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等恶劣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尤其大风等恶劣天气应果断停用塔吊、升降电梯等起重设备,禁止工人高处作业尤其是吊篮施工作业、高层外脚手作业。
三、常抓不懈,持续做好冬季施工质量管理
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针对冬季的季节特点和各项目的具体实际,做好冬季施工质量技术交底,确定冬季施工时间和期限,采取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重点加强对混凝土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防止气温骤降引发质量事故。做好混凝土外加剂的选配、试验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工作,加强对混凝土的温度控制,浇筑后应及时覆盖薄膜和草帘对混凝土进行防护。同时做好钢筋工程、砌体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序措施。监理单位应充分发挥在工程冬期施工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重点对方案审核、温度测量、安全防护、混凝土浇筑及保温、受冻临界强度试块留置、钢结构焊接等加大监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严格监管,扎实开展冬季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各旗区(园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紧盯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现场材料维护、基础回填及积水情况、钢筋保护措施、混凝土保温覆盖等内容。要紧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要认真梳理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确保存量隐患闭环整改,增量隐患动态清零。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力的,要加大处罚力度,严管重罚倒逼企业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要统筹做好辖区房屋市政工程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冬季施工动态,并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202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冬期施工项目汇总表(附件)和辖区内停工项目基本情况报送我局。
五、提高站位,持续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意愿
精确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要以近期各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二十组开展明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真正以整改问题促进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及时沉淀总结,对照各级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紧盯2024年底需要完成的任务,督促辖区内施工项目在平台填报企业自查重大事故隐患数据,不断完善全国信息系统相关数据。近期市局将对各旗区、园区本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六、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旗区(园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做好冬季施工安全防范工作动员部署,时刻关注气象等部门发布的恶劣天气和重大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加强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提前落实防控措施。各属地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严格履行处置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处置。
附件:202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冬期施工项目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