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住建发【2020】15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经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