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作者: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发布时间:2022-06-0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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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中介机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商改办发〔202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办发〔2022〕2号)等文件有关部署和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对市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评估公司、测绘公司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抽查从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59家企业,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3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1家,测绘公司9家,评估公司5家。其中7家企业已注销或已停业,1家企业无法联系,其他企业正常经营。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能够遵纪守法、恪守承诺,依法诚信经营。但是仍有部分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
  1.房地产开发企业:部分企业售楼部存在营业执照、房地产资质证书未公示,部分项目存在一房一价表未公示,个别项目存在公示一房一价表与实际备案价不符,广告宣传不规范,销售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未公示等问题;
  2.房地产经纪机构:部分经纪机构无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未按规定配备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
  3.评估公司:部分评估机构办公场所营业执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收费项目、依据等未公示;
  4.测绘公司:个别测绘公司无专门档案室。
  三、处理意见
  (一)对现场公示不规范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对未公示一房一价表或公示的一房一价表与实际备案价格不符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房地产市场事关民生改善,各旗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各旗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评估公司、测绘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评估公司、测绘公司要严格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出现违规收取预付款、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发布虚假信息、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报告不规范、测绘报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处理。
  附件:2022年上半年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表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