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2019〕1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内商改办发〔202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向社会公示。
抽查结果在检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公示。
附件1: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内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