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标准定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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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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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住建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全市工程造价咨询领域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建标〔2023〕96号)以及年初报送鄂尔多斯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任务计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底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通过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工程造价咨询市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对企业检查的随意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全市建设行业健康发展。
  二、抽查时间
  2023年8月。
  三、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录入全市信用监管平台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录库”中按不少于 2%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内容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内容
  1.企业证照信息;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继续教育情况;
  3. 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4. 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内容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五、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组织实施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协调部署、名单抽取;联合检查各单位依据职责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联合检查进行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并由被抽查对象签字盖章确认。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周密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牵头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在联合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整理好影像、照片等资料。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市场主体咨询,为市场主体解疑答惑。
  (四)要大力宣传报道联合抽查,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联合抽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促进形成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检查完成后由牵头部门检查组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检查存在的问题以及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工作的心得体会、改良建议,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77-8580085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477-811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