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鄂尔多斯市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通报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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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7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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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鄂住建发〔2023〕76号)要求,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7月15日至8月22日组织开展了联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随机抽查了9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重点检查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在现场与检查对象当面进行了反馈、交流和指导。
  从检查情况看,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管理制度齐全、代理行为基本规范、资料归档及时,抽查到的项目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基本采用标准文本,大多数招标文件和公告编制规范。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抽查工作,也发现一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人员未缴纳社保。
  (二)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
  1.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缺少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或缺少人员分工和签字。
  2.招标代理合同缺少签订时间。
  (三)部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评标委员会组建不够规范、评委专业选取不够合理。
  (五)招投标归档留存的资料内容不完整,个别标段确定中标人后,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超过15天。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双随机抽查整改工作。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二)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策文件,合法合规地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三)切实加强招标代理日常管理。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代理机构自身能力建设,不断规范招标代理日常行为。
  附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存在问题一览表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