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绝对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督。指导和开展行业法治建设以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指导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行业管理,拟定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工作,协同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项标准及规范。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建设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
(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市本级人民防空方案,指导、监督、检查旗区人民防空方案编制管理。负责战时人民防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有关部门依法组建和管理城市群众防空组织。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拟订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室内装饰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和中长期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相关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国家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
(九)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垃圾分类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园林绿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指导城镇园林绿化活动和园林绿化研究工作。拟订园林绿化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和苗木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复查测评工作。
(十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村镇迁建工作。配合指导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三)指导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组织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科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十四)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协调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开展、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平战转换、综合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信息化和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指导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在权限内负责全市人民防空信息系统项目的审批。协助有关部门利用人民防空信息网络、通信警报设施为平时抢险救灾服务。
(十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重要目标防护管理工作。指导重要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十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八)负责筹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对市本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监督旗区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指导行业从业资格以及职业技能的培训、考试、鉴定和岗位资格证书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鄂尔多斯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1) 综合办公室 (2)人事教育科(3)政策法规督查科(4)财务审计科 (5)行政审批科 (6)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补偿科(7)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8)房地产开发科(9)物业管理科 (10)住房公积金监管科 (11)标准与定额科 (12)建筑市场监管科(1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14)城市建设科(园林绿化管理局)(15)城市管理科 (16)村镇建设科 (17)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18)防空指挥通信科 (19)重要目标防护科(20)人防工程科 (21)机关党委
(1)独立编制机构。2020年,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无变动,比上年增加0个。
(2)独立核算机构。2020年,本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变动,比上年增加0个。
2.人员情况
2020年末职工人员情况,其中:在职人员70个,减少5个,变动原因本年度在职转退休5人,调走8人,调入5人;离休人员1个,减少1个,变动原因本年度1名离休人员变更为由养老基金发放养老金退休人员;退休人员1个,减少1个,变动原因是本年度1名退休人员转至由养老基金发放养老金退休人员;其他人员5个,增加0个,该类人员主要包括: 行政退养人员5人 。年末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年初下达收入预算3,23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3.96万元,占100%;其他资金0万元,占0%。年末决算收入4,25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6.43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4.6万元,占0.11%。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的131.45%。决算比预算收入增加1,017.0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1.45%;决算比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2.4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1.31%。年初支出预算3,233.96万元,年末决算支出为3,341.96元,预算支出完成率为103.33%。决算比预算支出增加10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34%。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1.3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8.65万元,今年年末结转2,005.97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5,34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51.0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96.89万元;支出总计5,347.9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05.9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52.49万元,增长9.20%;支出总计增加452.49万元,增长9.2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4,251.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46.43万元,占99.9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60万元,占0.1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3,34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30万元,占46.90%;项目支出1,775.65万元,占53.1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从支出经济分类看,商品和服务支出为830.37万元,占支出的24.85%,比去年减少了229.32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减少28.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为1,161.34万元,占支出的34.75%,较上一年减少296.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为378.49万元,占支出的11.33%,较上一年增加37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无基本建设项目。资本性支出为703.74万元,占支出的21.06%,较上一年增加52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6.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254.24万元,大型修缮增加170.8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增加191.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64.64万元。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13.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67.16万元;支出总计4,913.5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86.8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305.28万元,增长36.20%;支出增加1,305.28万元,增长36.20%。主要原因:一是国防支出增加1159.09万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623.99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2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10万元,占46.60%;项目支出1,775.65万元,占53.4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7.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3.87万元、津贴补贴485.18万元、奖金27.64万元、绩效工资4.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12.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38万元、住房公积金84.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68万元、离休费14.54万元、退休费65.91万元、抚恤金110.69万元、生活补助2.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4万元,较上年减少317.4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化;公用经费23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9万元、水费0.5万元、差旅费8.52万元、会议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劳务费4.27万元、委托业务费1.27万元、工会经费9.15万元、福利费3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6万元,较上年减少149.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申请有专门的办公楼运行项目经费,办公楼运行所需费用从此项目款中支出未走基本支出,办公费减少27.22万元,取暖费减少33.91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9.76万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7.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4.11万元;二是本年度申请有专门的综合检查项目经费,检查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用从此项目款中支出未走基本支出,差旅费减少15.43万元。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6万元,完成预算的35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2万元,完成预算的496.3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32.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本年度督查检查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内容增加,出差工作量加大,车辆使用率提高,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二是各项目运行工作过程中也需要使用车辆,各项工作开展力度加大,车辆使用率高,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2万元,占97.40%;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2.6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15.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尾款,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车均运维费4.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率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64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9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检查督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接待;二是同级部门考察学习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次数较上一年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包联驻村工作经费 ”、“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 行政运行经费 ”、“行业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专项经费”等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包联驻村工作经费 ”、“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 行政运行经费 ”、“行业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专项经费”等5 个一般公共预算二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包联驻村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市住建局帮扶村1个派驻驻村干部2人驻村265天,帮扶村内贫困户8户19人,脱贫率已经达到100%指定帮扶率达到100%、驻村出勤率100%。帮扶对象满意度和村民满意度达到100%。驻村工作队在驻村期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因病因残因灾困难户和80岁以上老人、困难党员进行了慰问和资金帮助。由于驻村工作队严格执行包联驻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驻村经费,所以没有完成预算资金。
2.“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广泛开展人防宣传,在户外多媒体、人防基地扥刚开展宣传。存在问题:社会效益指标难以量化,评价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3.“ 行政运行经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2020年度事业发展项目支出为行政运行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0分。行政运行经费全年预算数为398万元,执行数为398万元,实际支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90%。在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主要问题就是工作存在滞后,效率不高,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优化管理,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4.“行业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经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疫情期间未组织培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集中培训人数多,疫情期间不宜组织。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培训,探索多元化培训形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5.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7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的27.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年来,能够充分完成消防验收设计审查验收、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场核查等相关工作任务,按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并赴旗区检查指导,不断提升全市监督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配备消防专业设施设备,有效承接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审验工作,全年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综合考虑工程消防、质量安全各项业务工作的长期性和延续性,且消防审验工作为新增加和承接工作,需要开展软件系统建设、地方性工作指引等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大量工作,确定了较高的年度预算总数,且受疫情防控、上级政策变化和施工淡旺季进度等方面影响,未执行的预算将结转为下一年度专项工作经费,继续开展好消防验收设计审查验收、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行业培训,加大外出考察学习和赴各旗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消防审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效能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二是不断更新和完善专业设施配备,确保技术硬件到位。三是结合近几年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组织编制全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手册,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实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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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消防验收设计审查验收、质量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场核查工作专项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石立晗,858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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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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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82 |
10 |
27.3% |
2.7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82 |
- |
27.3%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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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日常管理;不断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
有效承接并不断提升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审验工作。全年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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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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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消防技术人员外出学习 |
2 |
2次 |
2次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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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全市消防培训 |
2 |
1次 |
1次 |
2 |
|
| |
|
|
全市消防检查(包含聘请专家、技术服务机构) |
3 |
2次 |
2次 |
3 |
|
| |
|
|
购买器材、资料 |
1 |
1批 |
1批 |
1 |
|
| |
|
|
消防宣传 |
1 |
1次 |
1次 |
1 |
|
| |
|
|
质量技术人员外出学习 |
3 |
2次 |
2次 |
3 |
|
| |
|
|
组织全市质量培训 |
3 |
1次 |
1次 |
3 |
|
| |
|
|
组织全市质量标准化观摩会 |
2 |
1次 |
1次 |
2 |
|
| |
|
|
全市质量检查不少于2次(包含聘请行业专家) |
1 |
2次 |
2次 |
1 |
|
| |
|
|
全市质量检测机构检查不少于1次(包含聘请行业专家) |
1 |
1次 |
1次 |
1 |
|
| |
|
|
质量宣传 |
1 |
1次 |
1次 |
1 |
|
| |
|
|
安全技术人员外出学习不少于2次 |
2 |
2次 |
2次 |
2 |
|
| |
|
|
组织全市安全培训 |
3 |
1次 |
1次 |
3 |
|
| |
|
|
组织1次全市安全标准化观摩会 |
2 |
1次 |
1次 |
2 |
|
| |
|
|
全市安全检查(包含聘请行业专家) |
1 |
2次 |
2次 |
1 |
|
| |
|
|
安全宣传 |
1 |
1次 |
1次 |
1 |
|
| |
|
质量指标 |
全市检查、调查、培训等工作按时完成 |
3 |
60% |
80% |
3 |
|
| |
|
时效指标 |
2020年底基本完成 |
3 |
1% |
100% |
3 |
|
| |
|
成本指标 |
消防审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专项经费 |
5 |
32万元 |
32 |
5 |
|
| |
|
|
质量监管专项经费 |
5 |
25万元 |
25 |
5 |
|
| |
|
|
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 |
5 |
25万元 |
25 |
5 |
|
| |
(30分)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按照各级住建部门要求,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审验监督管理水平。 |
20 |
50% |
80% |
20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
10 |
50% |
9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升监督服务质量和群众安全感 |
10 |
50% |
85% |
10 |
|
|
总分 |
100 |
|
92.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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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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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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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 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59万元,比2019年减少149.01万元,降低38.90%。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二是办公楼运行维护费本年度从办公楼运行专项经费中支出。
本单位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3.59万元,比2019年减少149.01万元,降低38.9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申请有专门的办公楼运行项目经费,办公楼运行所需费用从此项目款中支出未走基本支出;二是本年度申请有专门的综合检查项目经费,检查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用从此项目款中支出未走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00万元,比2019年增加216.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购买环卫水泡车;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5万元,比2019年增加6.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业务增加印刷服务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用于开展相关工作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2020年度决算中填写数据有误,实际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卫星通信设备、三网合一视频设备、附属新办公楼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及楼道安防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室LCD显示屏并接显示系统、多功能厅、会议室视频、音响、会议扩声及音响系统、LED全屏电子显示系统、电子监控设备、丰田陆地巡洋舰车,比2019年减少7.00台(套),实际是比2019年增加1台(套)主要原因是调拨一台越野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岩冰 联系电话:0477-834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