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80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0 10:42
字号:
打印
鄂建提复字〔2023〕145号
朝戈等委员:
  你们的《关于解决全市校园消防验收问题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统筹,属地落实”的建议
  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鄂住建发〔2021〕109号,下称《方案》),明确坚持属地治理原则,由历史遗留项目所在旗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遗留问题整治工作的属地政府责任。同时,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教体系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全面摸底排查的通知》(鄂教体函〔2022〕39号,下称《通知》),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人,制定消防验收工作推进计划表,聘请专业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逐一排查全市未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校舍,按照“一地一案、一校一策”的方式统筹推进全市教体系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二、关于“结合实际,创新做法”的建议
  按照《方案》要求,对前期消防施工资料缺失且无法补证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消防全过程咨询或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消防安全综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办理消防验收及备案的依据。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有意愿从事鄂尔多斯市消防遗留项目消防安全评估的技术服务机构,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定后,最终确定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对全市九个旗区开展上门消防业务培训,并开展消防遗留项目问题调研指导工作,切实提升各旗区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统一立项,资金保障到位”的建议
  按照《方案》和《通知》要求,各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集中整治工作。聘请专业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结合各自情况制定“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实施方案,集中申报立项,由旗区住建部门统一完成施工整改,统一启动报验手续,完成本区域内校舍消防验收任务。校园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我市将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守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统筹各方力量全力推进校园消防遗留项目整治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