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15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3 08:30
字号:
打印
鄂建提复字〔2023〕206号
刘小丽代表:
  您的《关于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监督管理和引导,完善统一的物业管理标准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持续健全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鄂住建发〔2023〕62号),建立鄂尔多斯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评分,并通过组织“鄂尔多斯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现场观摩学习优秀企业及示范项目,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技能,树立先进榜样,形成良性竞争氛围,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推动物业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根据经济水平、物价指数、服务成本等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了9个旗区价质相符的自助菜单式服务清单,探索个性化、差异化物业服务,同步推行《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物业服务主体行为和收费行为。
  二、关于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增强居民参与物业管理工作积极性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和自治区住建厅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内建物〔2021〕173号)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推进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截至目前,全市1539个住宅小区已有1169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76%。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和改进业主委员会治理工作,推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建尽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
  三、关于大力扶植优秀物业公司,实行星级化管理的建议
  2023年5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鄂住建发〔2023〕62号),按照信用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了优秀(甲)、良好(乙)、合格(丙)、不合格(丁)四个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依托鄂尔多斯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在全市全面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及时向社会和各相关单位推送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和不良信用记录,对优秀企业进行鼓励扶持,对不达标企业列入黑名单,全力营造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行业发展环境。
  四、关于制定有效倾斜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普惠性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可以按规定享受现行助企纾困政策。这些政策优惠力度大、覆盖面广,可以有效减轻物业服务企业尤其是小微物业企业的负担。下一步,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实,着力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3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