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要闻
信件标题
更名收取20000元更名费
来信时间
2021-11-26 11:41
信件内容
2020年7月 卖盛世嘉园房屋一套 开发商收取更名费20000元
处理部门
房地产市场 监管科
处理时间
2021-11-30 00:00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经了解您与房地产企业属于财务手续变更,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孙志强,联系电话:8325815。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