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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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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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商品房及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方面的基础性、辅助性。承担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和房屋使用权转让资金监管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开展东胜区、康巴什区范围内房产市场信息监控工作,提供房产信息咨询服务。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公益二类差额补贴事业正科级单位;机构1个;编制数13个;实有编制人数13;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网签注销档案管理科、资金监管科、交易备案科。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2020年度综合收入154.74元,决算数为154.7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5.78万元;决算数为145.78万元;均按计划收入。
  我单位2020年综合指出预算数为505.91万元,决算数为505.9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5.78万元,决算数为145.78万元;均按计划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54.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4.7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05.9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5.9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96万元,减少3.71%;支出总计增加23.93万元,增加4.97%。主要原因:外聘人员工资和人员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基数上调。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78万元,占99.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96万元,占0.2%。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0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9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7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505.9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67万元,增长2.59%;支出增加3.67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外聘人员工资和人员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基数上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78万元,主要包括:80%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较上年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工资和人员社保、公积金、职业年金基数上调;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所有项目自评综述完成后,按项目顺序列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个项目一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降低)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减少)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展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晓梅    联系电话:0477-839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