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459号
高建军委员:
您的《关于以城市更新统领推进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城市更新统领各类城市建设”的建议
2023年8月,我市印发《鄂尔多斯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鄂府办发〔2023〕76号,下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智慧赋能类和其他城市更新项目等6个城市更新类型;确定了生态宜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安全韧性建设、数字智慧赋能、人文特色塑造等5个方面16项任务,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部署。其中,居住类主要包括针对危旧楼房、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片区等,落实安全隐患消除、功能设施完善、居住品质提升为主的城市更新;产业类主要包括针对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落实产业功能完善、利用效率提升为主的城市更新;设施类主要包括针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落实短板缺项补齐、服务供给升级为主的城市更新;公共空间类主要包括针对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落实生态价值保护、空间优化提升为主的城市更新;智慧赋能类主要包括构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T)平台,统筹各级建设治理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
二、关于“在城市更新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的建议
《实施方案》中明确将重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等行动,统筹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公共建筑、小区、城市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工程和绿色生态等措施,提高雨水吸纳和排放能力。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利用,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同时,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健全城市抗震、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防洪防涝设施和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三、关于“在城市更新中注重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我市把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设施综合承载能作为一项重要民生任务,结合2024年全市实施的温暖工程,聚焦解决供暖、供气、城镇供水等热点问题,不断加大老旧管网等地下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下一步,我市将统筹推进生态宜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安全韧性建设、数字智慧赋能、人文特色塑造五大工程,着力构建“十年一小修、二十年一大修”的城市更新长效机制,推动城市更新行动走深走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