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424号
民盟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关于统筹加快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提升充电服务能力,解决在公共场所排队充电慢、充电难等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为进一步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车充电需求,我市坚持适度超前原则,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着力解决充电难、充电慢等问题。截至目前,城区范围内已建成充电站636座、公共充电桩8346个;苏木乡镇范围内已建成充电站12座、公共充电桩377个;旅游景区已建成充电站6座、公共充电桩47个;物流园区已建成充电站2座、公共充电桩14个;国省干线已建成充电站3座、公共充电桩118个。
二、关于“进一步打通老旧小区充电桩安装的痛点、堵点”的建议
通过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沟通对接,我市明确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安装标准,制定《居民区自用充电桩统一同意安装证明》模板,采取“一小区一证明”方式ꎬ简化私人充电桩报装流程,更好满足老旧小区充电桩用电需求。 2024年以来,通过现场勘查,累计完成私人充电桩电力接入2067个。
三、关于“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换电、动力电池回收服务业务”的建议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新能源出租车换电站5座,可满足新能源换电出租车的快速补能需求。在康巴什区正在试点建设1座新能源电池换电站。下一步,将根据新能源汽车动态增幅及实际需求适当建设。
四、关于“积极推进建设‘一键找桩’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议
为整合充电桩资源,提升运营效率,市能源部门正在推动建设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并督导充电服务运营企业做好与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推动各类充电设施数据高质量接入,为充电用户提供更好充电服务保障。
五、关于“规范充电车位合理布局”的建议
我市先后印发《鄂尔多斯市城市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鄂城市充电桩专班发〔2023〕2号)和《鄂尔多斯市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23-2025年)》(鄂住建发〔2024〕26号)等系列文件,并详细规划布局中心城区充电桩建设点位。同时,为有效管理充电车位,完成编制《鄂尔多斯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提出新建停车场配建固定充电设施车位、非新能源汽车不得占用充电车位等系列具体措施。
六、关于“成立市级层面国有平台公司”的建议
我市支持国有企业与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已培育天耀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惠新洁能源有限公司、康能新洁能源有限公司等一批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同时,市城投科技有限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同成立市城投特来电科技有限公司,逐步布局完善公共区域、居民小区、企事业园区、公交和物流“五张充电网”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