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进小区系列活动
来源:物业管理科
作者:物业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12-1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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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学习和了解《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建局12月5日、6日,在康巴什满世尚都B区、华莹馨城开展“传承宪法活动 弘扬法治精神”进社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册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问答,积极解答居民关于“更换物业公司”“房屋漏水由谁来负责”“空置房需要交物业费吗?”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同时向居民发放宣传礼品,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小区物业治理,逐步提升法治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本次活动,对于持续加强物业管理行业正面宣传工作力度,提升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居民营造更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小区生活环境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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