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现将达拉特旗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康巴什乾通新世纪家园1号楼至8号楼,权利人:鄂尔多斯市嘉星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义务人:鄂尔多斯市城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岸名郡6号楼、7号楼、8号楼,鄂尔多斯市蒙欣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康和馨港康养居住小区1号至11号住宅楼、29号至33号商业楼,鄂尔多斯市华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务中心C楼(6至23层)等4个项目进行价格备案公示。(详见附件)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