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预算公开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作者: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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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特别强调1:每个公开位置要精准上传指定报表,切忌重复公开多个预算报表;没有数据的报表要上传空表,并在报表合计数处填“0”,同时在报表下方说明空表原因。
  特别强调2:公开报表缩放比例要适当,最好保持在80%-100%;报告、报表要美观清晰。
  特别强调3:公开报告不要“残留”模板内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划、措施;  组织实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 承担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收取和使用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作; 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管理工作业; 承担工程(房屋、工程设施、构筑物等)的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工作; 开展震后工程震害调查、评估工作; 参与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开展抗震防灾宣传教育和抗震知识普及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2023年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心共有事业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认真研究国家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现有绿色建筑奖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引领作用,推进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的应用。
  (二)按照自治区建设厅对我市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目标,力争全面达到目标要求。
  (三)加快推进绿色建材、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应用。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的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试点政策优势,全面推进绿色建材产品的应用。开展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先行先试,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政府采购的项目为试点,将《绿色建材需求标准》在试点项目中落实好,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四)大力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开展全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荐工作。加强我市行业企业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荐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市绿色建材市场体系,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引导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优先使用获得新型墙体材料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建筑材料。
  (五)、扎实开展全市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持续推进鄂尔多斯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统计工作。
  (六)、统筹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建设厅有关要求,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推进绿色建材基地建设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后续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建材广泛应用。
  (七)、加强建筑节能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材认证及防灾减灾相关知识等宣传工作,推动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和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八)、做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92.0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43.13   万元,减少 9.91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92.06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392.06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2.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少 43.13    万元,减少 9.91    %。主要原因是降低节能宣传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入。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 392.06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392.06  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9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税费补贴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 9.71    万元,减少 25.13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调动产生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 10.3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补贴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 1.17    万元,增长 12.79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调动产生差异。
  (3)城市社区支出335.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绩效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36.52万元,减少9.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调动产生差异。
  (4)住房保障支出类17.7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及公积金补贴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95万元,增加12.3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调动产生差异。
  2.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392.0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392.06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2.06    万元,占 100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
  图1.收入预算图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392.06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22.06          万元,占 56.64     %;
  项目支出   170          万元,占 43.36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图2.支出预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92.0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43.13   万元,减少  9.91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减少节能宣传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92.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3.13  万元,减少 9.91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 392.06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3.13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主要用于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8.92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保税费补贴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10.32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补贴费用。
  4、城市社区支出类335.11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6.5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绩效费用。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72 万元,比上年减少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及公积金补贴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22.0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1.0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二)公用经费 16.9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3.7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  万元,增长 41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7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3.72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     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保险、燃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主要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3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170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170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03  万元,减少 10.57  %。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运行经费。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24.72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24.72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业务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3 个,公开项目 3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170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18747777878
  第五部分  2024年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