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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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8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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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236号
鄂尔多斯市政协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们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引导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房地产发展方式”的建议
  2021年,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302号),明确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和用地结构比例的要求,依据人口、产业等因素,科学测算土地供应总量、控制用地结构,科学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工业、住宅、商业等方面的用地比例,促进城市功能配套完善,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2022年,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鄂府办发〔2023〕149号),要求合理优化商业、公寓、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布局,并与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商业、公寓、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量和布局要与城市功能、人口规模、经济发展、产业规模、消费能力等相适应。2023年,印发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鄂府办发〔2023〕23号),要着力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在各类产业集聚区、小微产业园、众创空间、孵化器等产业发展区域及新开发建设区域,对已建成的商品住房项目,通过增加优质学位、建设医疗圈、改善交通出行、配置养老托育等措施,补齐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对未开工商品住房项目,增加教育、医疗、交通、养老托育等配套设施供给,做到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同步施工同步交付。2023年5月26日,我市召开全市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深入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共同商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思路举措。
  2023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在全国及周边盟市房地产下行的情况下,仍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围绕产城互动,结合本地资源、环境、气候、区位等因素,深入推动房地产业与文化、体育、旅游、医疗、教育等产业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房地产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房地产由大规模增量建设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二、关于“严格规划控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的建议
  我市已编制《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全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为编制各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康巴什区域城市设计》,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充分展现公园城市的独特魅力,让城市更有烟火气。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着力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解决各类“城市病”,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市民幸福感及满足感。
  下一步,我市修编《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按照城市是一个有机生命体的理念,结合行政事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功能需求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因地制宜优化功能布局,逐步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空间结构,提高城市服务功能的均衡性、可达性和便利性。补齐就近就业和教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慢行系统和社区公共休闲空间布局,提升生态、安全和数字化等新型基础设施配置水平。
  三、关于“有序控制土地和商品房上市供应量”的建议
  我市先后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302号)和《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鄂府办发〔2023〕23号),依据人口、产业等因素,科学测算土地供应总量,按照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分类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节奏,当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保持在12个月—18个月的合理区间时,按照土地供应计划正常供地;当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小于12个月时,加快土地供应节奏;当新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连续3个月大于18个月时,暂停土地供应。我市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城镇住房“十四五”发展规划》(鄂住建发〔2022〕142号),根据当前住房现状,科学测定“十四五”期间住房供应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抓好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序控制土地和商品房供应节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到去存量和优增量,切实稳定市场预期。
  四、关于“拓宽房地产去库存渠道”的建议
  当前,我市房地产库存主要集中在非住宅方面,《鄂尔多斯市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鄂府办发〔2023〕149号)共包括推动房地产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优化各类非住宅项目布局、允许未开发非住宅商业房地产依法依规合理调整用途、允许房地产在建项目调整商住比例、支持商业办公项目调整转型、合理调整库存非住宅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标准、促进非住宅商品房租售、鼓励企业将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转化为自持物业、降低土地交易成本、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使用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项目重组或资产置换盘活项目、大力培育商业氛围等16项措施。搭建了房地产项目线上“超市”,举办了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线下推荐会,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吸引投资合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推进非住宅去库存工作,建立完善各旗区人民政府和住建、财政、自然资源、教育体育等部门沟通会商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局面,抓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去库存取得实效,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