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3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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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31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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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246号
杨鹏海代表:
  您的《关于加大力度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创建自治区级、国家级产业化基地,整合产业链资源,支持现有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及钢结构加工企业实行技术改造,向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延伸。2020—2022年,打造了内蒙古建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内蒙古建能兴辉陶瓷有限公司)、内蒙古鑫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内蒙古清研沙柳产业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3家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为企业提供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多种装配式构件,基地数量占全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30%。
  二、关于“合力打造示范工程”的建议
  在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出台后,我市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8〕75号),从保障土地供应、落实税收优惠、加强金融服务、设立财政政策支持、加大行业扶持力度和保障运输通畅6个方面提出了16条扶持激励政策。同时,新建的政府投资工程作为示范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和办公楼、医院、学校、科技馆、体育馆等各类公共建筑尽可能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其中大空间、大跨度的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尽可能采用钢结构;城镇桥梁、公交站台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特色村镇和城市公园中的园林景观建筑、仿古建筑等低层公共建筑采用现代装配式木结构。经过不断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从无到有,截至2022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8%。同是,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专项规划》(鄂住建发〔2022〕153号),根据各旗区的发展基础与形势分析,将康巴什区、东胜区和伊金霍洛旗设定为重点推进旗区,激发建设施工单位建设装配式建筑积极性,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注重政策引导支持”的建议
  制定政策引导支持产业发展,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3〕19号),激励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房地产项目给予容积率差别核算,装配式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预售资金监管比例降低的扶持政策。为提高装配率,2023—2025年,我市每年安排500万元,对装配率达到60%的新建项目,按照150元/平方米标准补贴,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补政策。研究制定了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占新建建筑比例70%以上的发展目标,通过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领域,发展农村牧区装配式低层住宅等方式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装配式建筑要占比20%以上,并通过逐年递增5%的方式推进。下一步,我市将推动部门及社会各界之间形成工作合力,将装配式建筑建造要求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土地规划设定条件、装配式建筑设计指标落实等环节,项目参建各方从建筑设计、图纸审查、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层层把关,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