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0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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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梅委员:
  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保安持证上岗提升业务能力》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小区保安员持证上岗方面
  各旗区公安部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保安监管工作,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严格资格审查,严把准入关,保安员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培训考试,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可上岗,证书信息录入全国保安服务监管系统,在属地公安机关和住建部门备案。同时,公安、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共同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持证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二、关于加强保安员业务能力培训方面
  对保安员培训坚持“凡进必训,每年轮训”原则,保安员可到专业保安培训机构接受培训或自行学习培训,无证新录入保安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安全防范技能、消防知识、设备使用、应急处理等内容。依托市物业管理协会面向保安员开展集中培训,对安全防卫器械、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使用以及通讯器材维护等开展专项教学与实操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与应急处置水平。此外,督促属地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日常巡查监督机制,检查保安员在岗期间对小区情况的熟悉程度和设备器械的维护使用情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将着装规范、文明用语、标准手势等内容纳入岗位制度。
  三、关于配备制式服装及安全防范类警具等方面
  目前,绝大多数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已完成保安员制式服装规范配备及安全防范类警具配置工作。后续将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力度,重点督促尚未完成统一着装和安全装备配置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限期完成保安员制式服装、防暴器械等安全防范类警具的规范化配备工作。
  四、关于提升小区安全方面
  印发《鄂尔多斯市2025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年行动方案》(鄂住建发〔2025〕13号),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指导旗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内部道路管理,对陌生人员和车辆进行详细登记,防范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小区居民财产安全,为居民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物业管理,及时掌握居民关注的物业服务痛点、堵点和难点,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刘泽宇;联系电话:0477-85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