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21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08-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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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毕力格委员:
  您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与合理处理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方面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分类机制,高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印发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系列文件,分类分年度梯次推动落实,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明确居民小区、餐饮场所、公共机构等11个行业场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通过线上新媒体、线下开展“十进”活动等方式对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营业场所和公共机构进行全方位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主题教育内容中。在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启动建设了集展示、互动、培训为一体的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以“体验式、沉浸式”场景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关于建立垃圾分类投掷奖励机制和智能回收站方面
  各旗区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配置积分兑换系统,用积分兑换生活必需品。东胜区启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微单元”,通过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房,以双重激励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该模式经验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上展示推广。探索推行智能化垃圾分类新模式,累计投放各类智能化设施153个,分类投放准确率显著提升。
  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
  我市以秸秆饲料化利用为重点,科学推进秸秆还田,有序发展秸秆成型燃料和穴盘基质加工,促进秸秆高值转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2023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56%。扎实推进达拉特旗、杭锦旗、乌审旗、准格尔旗等4个旗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任务,投入各级资金4800余万元,重点开展秸秆还田、储草棚建设、生产基地建设、设备引进等,支持多元主体提供收储运综合服务,实现田间收集处理、网点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利用闭环衔接,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共有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41家(饲料化34家、肥料化6家、燃料化1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6日
  (联系人:刘泽宇;联系电话:0477-85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