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06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14:01
字号:
打印
  鄂建提复字〔2024〕444号
刘小丽代表:
  您的《关于切实解决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问题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改《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供热质效,我市结合《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计划起草施行《鄂尔多斯市城镇供热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目前已列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审议计划和2024年预备审议项目。下一步,将成立《条例》起草小组,围绕热源、热网、热用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立法调研,充分了解各方关切,加快《条例》起草进度,强化制度保障,切实提升全市供热水平。
  二、关于“新建小区实行‘直管到户’”的建议
  目前,我市严格执行2021年11月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新建住宅小区,在组织竣工验收时,通知供热企业一并参加,待验收合格后,将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依照法定程序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对老旧小区内管网设施,待改造完成后,依照法定程序将管网设施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三、关于“供热企业应提供人性化服务,根据天气变化实时调节供热温度”的建议
  依据现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供热期内,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居住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全天达到18℃以上。为进一步提升居民用热质量,近年来,我市全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改造等工作,全市居住建筑室内温度平均提高3-4℃,普遍已达到22℃以上。同时,为全市1700余户边顶底住户安装室内温湿度采集装置,供热数据自动上传主管部门及企业监管平台,实时督促企业切实保障居民用热。
  四、关于“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城市供暖事业发展后劲”的建议
  2024年我市实施温暖工程供暖保障项目45项,总投资,39.38亿元,计划新建改造一级供热管网116千米,管网互联互通59千米,改造二级供热管网797千米,改造楼栋立管351千米,改造热用户端流量及温控设备5.84万户。目前,温暖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9月下旬完工,整体提升供热质效。同时,聚焦近三年供热期内各类易发多发的供热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逐小区、逐户上门开展摸底排查,将投诉反映较为集中的130余个小区全部纳入温暖工程改造,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采取“一小区一方案”的方式实施更新改造。
  五、关于“在媒体上宣传城市供暖监管和收费政策”的建议
  我市常态化开展供热常识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新闻报刊、媒体网络、社区微信群等途径,定期宣传供热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供热政策的普及度和知晓率。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全面公示收费政策及供热企业服务热线,畅通全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供暖服务专线,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和诉求。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