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10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市住建局
作者: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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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4〕446号
周子源委员:
  您的《关于鄂尔多斯市全市小区中使用智慧物业管理系统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府引导、企业合作,强化物业管理平台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先后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鄂党发〔2018〕13号)、《鄂尔多斯智慧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鄂住建发〔2023〕62号)、《鄂尔多斯市住宅物业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鄂住建发〔2023〕163号)等文件,强化政府统筹,制定规范标准,引导全市物业企业推动智慧物业建设。 2018年我市开发建设了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系统,2022年引进人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进行技术升级,将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更新为鄂尔多斯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
  二、关于“加强培训教育”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率,我市定期组织举办物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 2024年已在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准格尔旗、乌审旗、东胜区等地举办培训班8次,参加培训人员近3000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培训教育频次,通过邀请行业领域专家讲座、技能比赛等多种形式,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效。
  三、关于“持续优化物业管理系统,建立评价机制”的建议
  我市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运用过程中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社区)意见等情况,及时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并将信用信息有效应用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对优秀企业在资金补贴、政策帮扶上给予一定倾斜,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投诉多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将不良信用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2024年已完成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季度考核评价,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纳入全市“1+4+N”数字住建体系,依托CIM基础信息模型数据,加强平台数据收集分析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参与,强化数据监管”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先后投入400余万元用于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物业服务企业覆盖率已达到100%。通过指导物业协会举办展览、召开座谈会、运用新媒体宣传推广等方式。持续提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的知晓率,推动广大居民群众共享平台建设成果。目前,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中涉及的相关物业企业信息、业主信息均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采集收录。下一步,将持续加强数据安全运维和管理,确保不发生信息泄露事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王兴祖;联系电话:0477-8507909)